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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(廿八)日下午文化處長李明岳率同文化資產科長陳秀卿、主辦曾惠君,應邀在市區忠正里辦公處聽取承租戶商人意見後表示,土庫公有第一零售市場要文化保留,應成立市場自治管理,先把自己攤位及店舖周圍衛生來個大掃除,使市容為之煥然一新,及市容美觀做好,能夠取得社會認同,有其價值觀,出租雙方達成和諧才能作保留或不保留,並邀請雲科大文資系師生及學者專家作評估。與會有忠正里長林慧中及原市場自救委員會會長吳王秀雲、副會長陳永志及卅餘位承租戶,均一致表達朝向能夠將原市場文化資產保留,好讓後人對傳統市場之留念,對此鎮公所主秘葉寶月表示,土庫公有市場興建已久,歷屆鎮長均有意遷建換新,促進地方繁榮,幸賴上級政府補助,最近發包完成,成為現代文化市場有優質購物環境,站在公務體系為地方開發資源,依法行事,對沒有爭議性可列入古蹟,如媽祖廟等地方文化。
雲林土庫第一公有市場位在順天宮媽祖廟前至中山路市街,因建築於該市場火災後,於民國四十二年營運至今,已相當陳舊,致環境衛生不佳,且攤位因防太陽曬入而以布帆遮陽,有礙觀瞻,市容不美觀,長久以來鎮公所有意遷建,在今年經立委張嘉郡向經濟部商業司爭取補助,另覓在越港里向媽祖廟租用停車場,目前經鎮公所發包以三千六百萬元再與得標廠商簽約後一年內完成,原承租戶在鎮公所數次協調會均表達在原市場作生意,如在新市場沒有商機,而一再反對,最後因礙於雙方係承租契約,公所可解約另招新戶,並已完成原有與新承租戶,而進行新市場招標程序新建已定局,但承租戶為求繼續在原市場營運,及保持原有傳統市場風貌,轉向縣府文化處請求保留市場文化資產,讓後人留念。
文章來源: 台灣新生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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